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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此項目需提前3個工作日進行預定,且預授權支付成功。否則視為無效訂單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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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約定開始服務時間4個工作小時以內取消此項服務的,需支付相應服務項目的50%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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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違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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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機等待時間為2小時,如客戶未在約定服務開始時間后2小時到達約定地點且未通知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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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爾汽車租賃公司,視為客戶主動違約,需支付一日租金將作為違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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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機1天限定工作8個小時,原則上每天最長代駕時間不超過12小時。超時部分司機工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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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20元/時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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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租代駕服務,司機晚間不能回到原出發地休息的,客戶為司機安排不低于如家等經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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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酒店標準的酒店住宿或按200元/晚的標準支付住宿費用,并支付100元/天的司機差旅補貼。支付了差旅費用的,在保障司機連續休息時間8小時/日的前提下,當日不計超時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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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用車完畢時,車輛所在位置不在出發城市市區內的,客戶需根據客戶下車地點距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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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城市的距離,按2元/公里支付異地還車費,距離計算依據“我要地圖網”(www.51ditu.com) 所查詢的里程數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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